徵才
2022-10-19 13:38:44邱郁芬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研究所 徵約僱人員一名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電子研究所 徵約僱人員一名
一、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 工作項目:
(一) 協助電子所及電機系行政庶務。
(二) 科技部計畫相關事宜。
(三) 主管臨時交辦事務。
三、 公告期間:自111年10月19日至111年11月4日止
四、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最快自111年12月2日起至113年10月1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前一日止)。
五、 待遇:依約僱人員5等280薪點(36,316元)支給。
六、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
(二)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三) 具公文書寫與文書處理能力。
(四) 具備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
(五) 具良好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六) 熟悉電腦操作(Excel、Word、Powerpoint等)。
(七) 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具服務熱忱、能獨立作業及良好服務態度。
七、 消極資格條件: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擬進用之單位主管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九、 上班地點:■光復校區 □博愛校區 □台北校區 □台南校區 □竹北校區 □其他:
十、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1年10月28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monicachiu@nycu.edu.tw)或郵寄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工程四館107室電子研究所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 最高學(經)歷。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一、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二、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12121轉54102邱郁芬小姐。
十三、 備註:
(一)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三)試用期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