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0-03-23 14:21:02陳秋雲【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宣導】

親愛的同學 好:
 
敬請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未經授權,勿擅自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2月26日臺教高(一)字第1090028791號函辦理。
 
二、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權利,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涉及重製、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應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
 
三、大專校院學生掃描、影印國內、外之書籍,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化整為零之掃描、影印,或任意下載、上傳他人論文等,此等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如遭著作財產權人依法追訴,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茲為加強宣導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敬請貴部轉請各大專校院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勿自行下載、上傳或影印他人著作,以免觸法。
 
四、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已上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  http://www.tipo.gov.tw/  ),請至該網站首頁/著作權/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知識+/校園著作權,歡迎各單位多加利用。
 
五、為隨時提醒本校教職員工生尊重智慧財產權,爰請於影印服務區域之明顯處,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不法影印」警語。